弃妇归来

红叶似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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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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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道声音太熟悉, 化成灰傅芷璇都认得。

她扭过头, 望着不远处屋檐下, 躲在一辆破旧马车里的季文明, 深深地蹙起了眉头, 真是冤家路窄。

听到季文明的叫喊, 只剩一口气的万氏也看到了她, 连忙迫切地呼唤道:“阿璇,阿璇,救救娘, 你最孝顺了,快救救娘,娘不想死啊, 你快带为娘去看大夫……”

傅芷璇看着万氏丑陋的嘴脸, 讥诮地勾起了唇,坐在马背上, 凉凉地嘲讽道:“夫人搞错了吧, 我姓傅, 与你季家可没半文钱的关系。”

万氏伸出沾满血的右手, 死死抓住窗棂, 用力昂起头,情真意切地呼喊道:“阿璇, 阿璇,我这辈子只承认你一个儿媳妇, 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, 可你忘了咱们七年的相伴岁月吗?那时候咱们……”

她的眼神迷离,似乎陷入了幻想中,从她嘴里吐出的每一件事都那么的美好,婆慈媳孝,和顺美满,端端是令人艳羡的一家。

旁边的荷香听了,从喉咙里挤出一抹嘲讽的笑,小姐走了也好,再不用看季家人这幅趋炎附势的恶心嘴脸了。想当初,钱家得势时,这一家子是何等谄媚的嘴脸,等钱家稍有落败之势,他们就立即换了副面孔。

她绵长的目光投向傅芷璇,眼里充满了嘲笑,呵呵,他们现在又想用这招去对付傅芷璇,可惜傅芷璇可比她家小姐看得清楚多了,哪会听了季家母子三言两语就心软动容,季文明和万氏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。

果然,听到万氏这不知美化过滤了多少倍的回忆,傅芷璇脸上的笑越扩越大,最后变成了仰天大笑:“万氏,你回忆了这么多,那你可忆起我去年秋天落水之事?我的落水真的是一场意外吗?”

听到她的质问,万氏声情并茂的回忆戛然而止,呛了一下,喷出一口热血。

缩在马车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季美瑜再也忍不住,捂住嘴伤心又害怕地哭了出来:“娘,娘,你别死,别丢下我一个人,我害怕!”

边说边往万氏身边挪,但在这过程中,始终离季文明远远的,似乎视他为洪水猛兽。

万氏咳出一大团血,再无力说话,右手在空中挥了挥,想要抓住什么,最后什么都没抓住,无力地垂落了下来,头一歪,大睁着眼,死不瞑目。

季美瑜大恸,扑在她身上大哭起来。

季文明嘶哑着嗓门悲切地喊道:“娘。”

季美瑜怒不可遏,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,挥手打开了季文明的胳膊:“不用你假好心,都是你害死了娘。”

季文明一怔,阴沉沉的目光盯着荷香:“是你,是你这贱婢!”

荷香按住生疼的胸口,不避不闪地迎上他的目光,圆眸中有嘲讽、轻视、鄙夷,但就是没有恐惧。

傅芷璇静静地看着这群人窝里斗,心里说不出的畅快,又有一种必然如此的感觉。季家人的自私自利在这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,真是令人叹为观止。

幸好她已经摆脱了这跟吸血虫差不多的一家子。而且看他们的样子,也挣扎不了多久了,将来也没办法再去祸害别人家的好姑娘。

看了几眼,傅芷璇便觉无趣,收回了目光,对陆栖行说:“走吧,没什么好看的。”不过几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。

陆栖行正欲驾马,听到傅芷璇正要离去,季文明立即丢开了荷香,翻身狼狈地中马车里跳了下来,挥手叫住傅芷璇:“阿璇,救我,救我,一日夫妻百日恩,看在我们过去的情分上,给我请一个大夫吧,求求你了,我的手受伤了。”

傅芷璇扭头瞥了一眼他手背上那道不过食指长的伤口,甚是无语,就这点伤口也用得着呼爹叫娘,季文明何时变成了这样的孬种。

陆栖行看着伤口发黑,还有往四周扩散的趋势,瞬间明了,戾气从黑瞳中一闪而逝:“他的伤口上沾了毒,棘手的是毒不是伤!”

听到他的声音,季文明似乎才注意到陆栖行一样,抬起头打量着他,眼底隐隐藏着敌意:“莫非你就是苗铮?”

听到他的话,后面跟随的闻方哈哈笑了出来:“得了,季将军,你眼瘸不打紧,先把你的伤处理一下吧,不想死,听我的,赶紧把胳膊砍了。正好,你的老丈人缺了右腿,你少了右手,还能去给他作伴,砍头的时候,你们俩跪在一起也是一道有趣的风景线!”

这话似是笃定了他活不了,季文明眯起眼,目光在为首的陆栖行身上打转,看了好半晌,终于把他跟脑海里的一人对上了号:“摄政王?”

不可能,不可能,堂堂摄政王要什么样的如花美人没有,怎么会跟傅芷璇这个刁钻的女人在一块儿,还那么亲密,一定是他看错了。

季文明不停地摇头,在心里说服自己。他只见过陆栖行一次,就是在回京后的第一次朝会上,当时一上朝他就被训诫了一顿,只顾着磕头认错了,也没好好看人,因而对陆栖行的长相也没看清楚。现在一想这人不过是跟陆栖行长得像罢了,普天之下,人有相似,物有雷同,再正常不过,一定是他自己吓自己。

但下一刻,闻方就戳破了他的幻想。

“王爷,这家伙中的毒好像挺霸道的,不处理,要不了一刻钟,毒性蔓延到四肢,就是大罗神仙下凡也救不了他了。咱们还要不要管他?”

陆栖行阴冷的目光在季文明身上打转了一周:“你不是想看翁婿同上刑场的好戏吗?砍了他的右臂,找人给他包扎好伤口,别让他死了,送去给钱世坤作伴,择日行刑!”

季文明听到这话,立即不顾一切地爬了起来想要逃走。但闻方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,骑马飞奔过去,腰一弯,弯刀飞过,在空中带出一条长长的血珠。

季文明发出一声惨叫,栽倒在地,正好坐在他的断臂上,染血的手臂从他的屁股后露出一截,季文明目光一斜就瞧了个正着,吓得差点晕了过去。

不等他反应过来,几个士兵拥了上来,飞快地给他上了一层药,又用白布条给他绑好了伤口。

“行了,药精贵着呢,少撒点,吊着一口气,别让他失血过多而死就行。”闻方瞧了一眼陆栖行的脸色,知道他不待见季文明,便故意让人折腾季文明。

那士兵得了他的命令,下手又重又快,几下就把季文明的手臂给包成了粽子,然后拖着季文明就走。

他们的动作粗暴又直接,而且经常故意擦过断臂处,差点把季文明痛晕过去。

季文明呼痛一声,被人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拖走。他痛得麻木了,在被架上囚车前,忍不住又回头看了坐在马背上,被陆栖行把头按进怀里小心呵护的傅芷璇,痛意夹杂着说不出的愤怒和羞耻涌上心头,这个他弃之如敝帚的女人何德何能竟能攀上当朝唯一一位王爷,当今圣上的亲叔叔。

难道真是自己错把珍珠当鱼目?可是就凭她的中人之姿,还有那又臭又硬又倔的脾气和低贱卑微的出身?季文明有难以置信,有不解,但更多是怅然若失和对未来的恐惧,早知如此,他就对傅芷璇好点,不,早知如今,他应该一开始就把傅芷璇送到王府上去,这样一来,自己也不用丢官跑回安顺,更不会上了钱世坤的贼船,并因此沦为阶下囚。

季美瑜亲眼看到这一幕,心里一片茫然。这个在关键时刻冲她伸出獠牙的兄长被抓走了,她也不用担心随时都可能被人拖去挡刀子,但同样的,也没有人保护她了。

现在大街上到处都是烧杀抢掠的逃兵,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,怎么逃得了,而且就算她没在这片动荡中丢掉小命,可她以后怎么办?

她娘已经死了,大哥也要完了,她没有了家,也没有银子,如何在这举目无亲的安顺安身立命?

季美瑜渴盼的眼睛紧紧盯着傅芷璇的背影,就像是落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。

她深恐傅芷璇走了,连忙掀开帘子,从马车里跳了出来,提着裙子,飞快地跑了过去:“嫂子,嫂子,带我一起走,好不好,我会听你的话。”

她想靠近陆栖行的马,抓住傅芷璇的裙子,闻方忽地从旁边拔出弯刀,拦在了她面前,季美瑜吓得往后退了两步,两手交握,竖在胸前,紧张地看着傅芷璇,声音哀切,令人动容:“嫂子,嫂子……”

傅芷璇回头目光落在她沾上了血迹的小脸上,叹了口气:“美瑜,你哥犯的是诛连九族的大罪,而我不过是一平民女子,对此无能无力。”

现在的季美瑜可是罪臣家属,岂是她能随意带走的。

季美瑜求的哪是她啊,分明是陆栖行。但亲疏有别,她不能因为自己心里的那一点不忍就要求陆栖行为此破坏原则,破坏律法,否则他以后如何在属下面前立威。这与赖佳的情况不同,赖佳已被季文明休弃,与季家没了干系,不过是一庶民,大钟也没参与投敌叛国,两人在安顺一事上,虽无功劳,但也没有罪责。

但季文明可是安顺投敌叛国的罪魁祸首之一。更何况,她内心里也不愿带季美瑜走,季美瑜的性子阴晴不定,好赖不分,现在是绝望了,需要自己,但等她安全了,过得顺遂了,焉知她不会把万氏和季文明的死算在自己头上?

听到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自己,季美瑜美目中期盼的光芒熄灭,取而代之的是愤怒和谴责。

傅芷璇一看她的眼神就明白了,她这是又记恨上了自己,这性子还是没变,幸好自己没因为一时的不忍收留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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