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起床都看见教主在吃药

钟晓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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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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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后的几天里,他们还是这样过的,白天韩锦在徐记里帮工,晚上回到房里,替丹阙按摩擦洗、为他输送真气、陪他说话。丹阙只能卧床静养,每天能看到的唯有韩锦一人,小傻子成了支撑他生活的全部。

韩锦发觉,苗易似乎对他十分殷勤。由于他心智不如常人,福伯唯恐他冲撞了客人,只让他在后院里帮工,做得大多是些简单的力气活。苗易每天都会来看他,和颜悦色地跟他说话谈心,关怀他的生活。不仅如此,还经常勾一下他的肩,搭一下他的背,摸一下他的头。

几次之后,等苗易再走过来的时候,韩锦不等他的手搭上来,劈头盖脸地问道:“掌柜的,你是不是喜欢锦锦?”他虽然不知道交欢是怎么回事,也没看懂断袖的意思,但喜欢他总是知道的。如果很喜欢一个人,就可以把他带回去成亲,成亲以后的两个人就要每天一起睡觉,就好像现在的他和丹阙一样。他还知道,如果成亲的两个人一个是男的、一个是女的,那么他们睡足十个月,就会生出个小孩儿来。

苗易一愣,往四周看了看,见院子里没有别的人在,笑道:“是啊,我的确很喜欢锦锦,第一次看到就喜欢。”粗糙的手又摸上了韩锦的脸,“锦锦的模样长得真俊。”

韩锦虽然不喜欢他摸自己的脸,但是听他说自己长得俊,又觉得心花怒放,两相抵消,也就随他去了。

苗易道:“别叫我掌柜啦,太生分,叫我苗大哥吧。”

韩锦看了看他的脸,心道这家伙比我爹还老,怎么好意思让人叫他大哥。于是他道:“苗伯伯。”

苗易又是一愣,倒也没生气,呵呵笑了起来,道:“也是,你同我女儿差不多大。”他又盯着韩锦上下打量了一会儿,暧昧地笑道:“锦锦,我认你做干儿子可好?”

韩锦一怔,好笑地看着他。他已经有两个爹了,苗易从头发到脚趾甲都不能跟他的两位父亲相提并论,应该说,是相去甚远。这大约是他下山以来听过的最可笑的话。韩锦道:“不好,锦锦有爹了。”

苗易道:“小傻子,认了干爹,以后干爹会照顾你还有你哥哥,给你吃好吃的,带你玩好玩的,有什么不好?”

韩锦懒得理他,索性不吭声。

苗易以为他默认了,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顶,笑道:“那就这样说定了,晚上干爹让福伯给你加肉吃。”

韩锦侧过头避开了他的手,懒洋洋打了个哈欠。

苗易也不跟他置气,笑了笑就走了。

下午韩锦去给丹阙买药,他发觉即便找到了工作,钱也还是不够用。吃喝用度几乎都在徐记里,没什么开销,韩锦连给自己买糖葫芦的钱都省了,可是要给丹阙治伤,是一笔不小的花销,他手里那点钱根本就不够用!苗易说好每个月给韩锦二两工钱,由于韩锦他们来的时候几乎已是山穷水尽,所以苗易已经把第一个月的钱提前支给韩锦买药用了,而且还帮他们垫付了请大夫的钱。这第一个二两银子,眼下只不过七八天,就已经花光了。

韩锦心事重重地回到他们的那间小屋子里,对丹阙晃了晃手里少的可怜的药,垂头丧气地说:“哥哥,锦锦的工钱又花完了。”

丹阙张了张嘴,又闭上了。他从前少有想要什么却得不到的时候,不管是某人的头颅还是价值连城的夜明珠,他自恃武功高强,看中了便去抢过来。而韩锦却不是这样想的。他肯留在这里帮工,他肯照顾丹阙,他死赖着不愿回出岫山,他肯坐下来和那些伙计们一起吃大锅饭,除了因为他对丹阙的算计,更多的,是因为他的新鲜感。他从小都生活在出岫山上,因为他与众不同的体质,就连天宁教的普通教众天尊和几大长老都很少让他接触。也就是说,他活了十七岁,真正接触过的人都能掰着手指数出来。正是因为这个缘故,对于山下的世界来说,无论他聪明还是傻,他都是一个真正的孩子,因为他对什么都新奇,什么都想体验。他想试试普通人的生活,自己挣钱买药,如果他愿意去抢,从一开始他们就不会沦落到这个境地。这也是为什么韩锦能如此耐得下心伺候丹阙。他对于赤霞教的秘密一点都不心急,如果早早地把秘密套出来了,他怕他没有理由再留下来,他甚至比丹阙还不希望分开。丹阙自然是不知道韩锦的想法的,不过他和韩锦相处久了,思想竟也渐渐被他同化,他知道韩锦无意恃武行凶,便也和他一样开始用普通人的逻辑思考该如何是好。

韩锦可怜巴巴地掰着手指:“不然,锦锦再做一份工吧!”

丹阙一怔:“做什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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